为满足社会对育婴技能人才的需求,完善托育机构专业人员的培养体系,经研究,定于近期举办育婴员(中级)技能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有关事项通知
一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晋江市总工会
承办单位:泉州轻工职业学院
二、培训项目
育婴员(中级)
三、培训对象和申报条件
培训对象:托育机构从业者。
申报条件:
(一)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岗位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(4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四、培训方式
本次培训采取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,培训结束参加育婴员(中级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。
五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培训时间:初定6月
考证时间:初定6月
培训地点:泉州轻工职业学院
六、培训费用
中级:1100元
(注:以上所有等级培训费用均包含培训费、鉴定费、耗材费)
七、培训内容
新生儿和产妇护理,母乳与奶粉喂养,新生儿洗澡、抚触等;科学坐月子、乳房护理,侧切伤口、剖腹产伤口的护理,月子餐的搭配与制作,常见病的预防和护理。
八、培训结果
参加育婴员(中级)职业技能考试通过者,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育婴员(中级)证书,学员可通过“职补小助手”申领见证补贴,具体补贴金额及补贴次数以取证时人社部门文件为准。(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见证补贴范围)
50周岁以上(包含已领取养老金或养老保险人员)或事业单位编制的考生,不可申请考证补贴。
九、报名材料
1、《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》1份(见附件2,电子版)。
2、二寸蓝底证件照(电子版);
3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;
4、《工龄证明》1份(见附件3)。
十、报名方式
报名请联系:
泉州轻工职业学院:
陈老师18900353009(微信同号)
谢老师15060621529(微信同号)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
1.报名人数须达30人,方可开班。
2.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负责承办培训日常工作,具体负责聘请授课老师、组织教学、实操培训和后勤管理等工作。